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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险企提11条要求 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

选稿人员:郑菲   |   发布日期:2020/2/5 10:47:10   |   浏览次数: 957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又有新进展,保险业相关配合措施正在加速落地。上证报独家获悉,昨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财险部分别向各人身险公司、财险公司发文,从理赔服务、产品供给、市场秩序等方面,总计对险企提出了11条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一直积极为疫情防控纾困解难。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是老百姓购买、关注最多的保险产品种类,监管部门此时发文规范这两大类保险产品,为行业厘清了疫情防控服务工作重点,有利于发挥好保险保障功能,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昨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财险部分别向各人身险公司、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两份通知都明确提出,扩展保险责任,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


  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上证报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多家人身险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


  根据通知,对于个人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在官网公告责任扩展相关事宜,且不得因责任扩展上浮费率,也不得对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实行差异化的理赔标准;采用团体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应当采用批单、批注等方式对责任扩展情况予以说明。财产险公司则应认真研究分析已有的保险产品,及时推出能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在鼓励保险公司适当扩大保险责任、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很重视险企的销售管理、宣传管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两份通知均有类似“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的要求。


  针对各行业的风险点,通知明令: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不得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不得销售没有精算定价基础的单病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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