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与货币政策需协调推进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16 10:32:31 | 浏览次数: 2058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这次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正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推进发挥最大整体效果的具体体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会议指出,这些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3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这是继1月4日央行宣布降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下调 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之后,又一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磅政策。应当看到,实现货币政策的最大整体效果,需要相关改革政策的积极协调和配合。这次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正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推进发挥最大整体效果的具体体现。
央行降准的目的是推动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要按照其规律进行。换句话说,如果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没有可预见的盈利能力,一些商业银行也不会将资金投向即将倒闭或者盈利能力不强的企业。而提高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税费负担就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出台的减税措施非常及时,兼具普惠性、力度大等特点。比如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同时,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对很多企业的发展有巨大的帮助作用。
另外,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一举措是超出市场预期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力度大和稳就业的特点。另外,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则体现了扶持创新发展的政策意图。
在央行降准之后,财政政策及时跟进,将对小微企业发展体现出政策叠加的多重扶持效果。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应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改革力度,进一步解决审批太多、管得太死的问题,做到“少一份审批,多一些监管”,切实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起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一同竞争和发展。
当然,在公平竞争的环境里,对于转型起步早、注重创新发展和管理的现代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积极主动贷款,不断提高 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使社会资本自然流向这些发展前景好、利润率高的民营企业,相关改革政策也会实现最大效果。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