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搬走企业“融资高山” 台州打出八大“组合拳”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2/12 9:13:34 | 浏览次数: 1097
台州市府办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台州市企业融资成本的实施意见》,旨在有效降低辖区企业融资成本,推动 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台州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比省内其他地区,台州市融资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财务负担,企业家将其称之为“融资高山”。
“为搬走这座高山,现在台州打出了八大‘组合拳’,包括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完善银行考核激励政策;深入推进还款方式和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建立资本对接平台;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推动设立创投基金和并购基金;加大保险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台州市 办有关负责人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这八大“组合拳”既环环相扣,又各有侧重,对以往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均给出答案,各项举措含金量也较高。以鼓励开展投贷联动试点为例,有关部门正借鉴国家首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与试点机构经验,着手开展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或投贷合作试点,对股权投资额占投贷联动或投贷合作业务总额比例超20%(含20%)、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业务,每年末按当年新发生贷款年日均余额的1%予以奖励,单家银行补贴上限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按银行机构所在地发放)。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境外债等各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不断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支持台州企业争取开展绿色债、双创债等试点,切实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优化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机制。努力创造条件,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贴息、评估和增信等便利。对于发行各类期限一年(含一年)以上债券的非 企业(不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已由政府提供增信担保的项目),成功发行后,按3年期(含)以下、3年期以上两档,给予融资额的0.1%、0.2%奖励,每家企业债券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台州市已出资设立不低于5亿元科创基金,全力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稳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融资保险业务开展,在切实落实省有关风险补偿政策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年度融资保险总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