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用项目储备库管理各级项目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3/18 10:21:16 | 浏览次数: 7329
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日前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启用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各地发改部门将拟实施项目录入项目储备库,自然资源部门依托技术支撑平台对录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项目允许纳入各级重点项目清单,推动项目落地;对不符合用地要求的项目,提出初步选址是否符合启动规划调整程序条件或另行选址的建议,由发改部门将审核结果通报项目单位。
据了解,各级发改部门将根据当地城市整体规划和年度财政计划等,对储备库中的项目进行确认,在明确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边界条件和建设规模后,转入项目实施库。建设单位开始启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相关工作。为确保该系统稳定运行,达到精准调度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要求,各地发改部门需尽快将掌握的拟实施项目录入系统,及时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审核,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区项目开复工用地手续办理提供准确清单,保障项目尽快实施。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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