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企业年报开始啦 个体户可用手机申报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16 9:43:50 | 浏览次数: 3911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厦门市各类企业应从本月起至6月30日,公示其2018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市市场监管局昨日提醒说,除已注销及名称被剔除的外,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商事主体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网”,点击“2018年度年报公示已开始,请抓紧填报”飘窗后,即可进入“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页面。填报年报内容前,需先进行身份认证并登录。此外,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微信关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使用手机进行年报公示申报。
商事主体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为经营异常标注)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后果。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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