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机关护航民营经济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4/4 15:54:15 | 浏览次数: 1727
“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忧纾困。”“要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民营经济”是今年全国两会关键词之一,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为民营经济敲下了“定音锤”,为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出了“动员令”。
护航民营经济,政法机关应当怎么做?
多年来,新疆政法机关多设“路标”、不设“路障”,用法律服务为企业点灯引航,让法治成为保障民营企业最大的“定心丸”。
“法治体检”为企业问诊
“去年,新疆全区先后有2200余名律师深入480余家民营企业‘体检’,形成‘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表’和‘律师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报告’2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份,发现问题120多个,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150余条,防范法律风险70余个,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为促进新疆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日,新疆律师协会会长对记者说。
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25日,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在全疆开展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有效地防范了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减少和预防了各类纠纷的发生。”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振邦说,此次专项活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
据了解,2019年,新疆律师协会将引导、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律师投入到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中,持续跟踪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成效,帮助民营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深层次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新疆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新疆律师协会会长表示:“我们要把这项公益性的服务活动做好做实,充分发挥律师长期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的优势,为企业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法律服务让企业安心
今年3月20日,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工商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以及近百名民营企业家齐聚一堂,共同召开了“巴州民营企业减税降费暨保护合法权益宣讲座谈会”。
各方代表共话全国两会为民营企业发放的政策红包,检察官为民营企业家讲解了检察机关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为民营企业家送上了营养丰富的“法治大餐”。
“让我们一起看看,在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检察机关究竟可以发挥哪些职能?”巴州人民检察院调研员、检委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潘玲现场普法,从严厉惩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着力加强涉非公有制企业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不受无辜追究、防止因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等方面,全面讲解了检察机关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
“原来检察机关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做这么多事,以后我们一定依法经营,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贡献!”参会企业家纷纷表示。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新疆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2018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努力打造惩治、预防、监督、普法、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体系,积极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向辖区内的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办案时践行保护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理念,案结事了的同时积极延伸法律触角,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妥善执行为企业续航
两年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受理了一批案件,被执行人为新疆某电建公司。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负债额为1.8亿余元,但该公司资产仅3000万余元,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偿债率极低,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还会使企业陷入僵局,再无生还能力。
“通过进一步了解,我们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产品也具有广阔的市场,如果继续经营,有能力有效偿还债务。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提高企业的‘续航能力’,我们决定采用多元化执行方式处理该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先勇说。
为防止资产流失,法院立即查封企业现有资产,同时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在法院的居中协调下,部分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代生产、代加工的方式折抵债务。
“这样一来,被执行人流动资金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公司设备更新后,其生产能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陈先勇说,同时,法院严密监控被执行人公司运营状况,要求被执行人逐月汇报招标项目及资金流向,按公司收益灵活确定案款缴纳数额,每月保证不少于70万元资金汇入法院账户进行还款。
通过法院的协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全力配合,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清偿债务2000万元,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企业和债权人获得双赢。
“2018年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至两级法院贯彻执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介绍,《意见》中的14条内容将继续指导乌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位”。2019年,新疆政法机关将继续主动服务民营经济,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向各族群众交出一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答卷。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