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最高检业绩考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做实做优业绩考评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2/8 9:19:46 | 浏览次数: 136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杜洋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7日召开业绩考评工作座谈会,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与最高检各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代表和司法行政人员代表共商破解业绩考评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业绩考评工作走深走实。
“提高了办案效率,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平均办案周期比原来快42天左右”“基础分减分项作用发挥不够,对个人加分项的审核还需更严”“建议在开展部门考核时,加大党建考核的权重”……经验交流阶段,最高检部门负责人代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代表、司法行政人员代表先后发言,既讲业绩考评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更讲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
“对党建融合业务工作做得好的进行加分,具体是如何操作的”“考评项目经历了由少到多之后又经历了化繁为简的过程,请问是如何‘砍’下来的”“休产假的同志是否参加考评?如何考评”……互动提问阶段,各部门代表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密集发问,发言代表们一一作答。
“不能总是让坐在后排的同志发问,厅领导履行业绩考评的管理责任,更要主动思考。”张军为厅领导们“打了个样”,向一位部门负责人发问:“听说你们厅的几位领导‘高风亮节’,得分比较低,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这位负责人马上作答:“在加分项目上,我们对厅领导设置了更高标准,在减分项目上,我们对厅领导设置了较低门槛……”
“加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最终的效果要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围绕做实做优业绩考评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军提出三项要求——
业绩考评要以激励履职尽责为导向。检察机关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业绩考评落到实处,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看得懂、做得到、评得准的评价指标,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别开来,形成勇担当善作为勤履职的导向。
业绩考评要以人性化管理为依循。业绩考评要贯穿公平公正意识、以上率下意识,针对普遍关心的问题设计考评指标,将检察人员奋力为党的检察事业积极作为的自觉和潜能激发出来,同时要优化管理措施,简化考核项目,使之简便易行,导向鲜明,符合“人性”,赢得“人心”。
业绩考评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统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业绩考评工作中,带动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不断提升,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责任编辑:高庆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