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启动 首现生态环境部部外副组长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4/6 11:49:38 | 浏览次数: 159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4月6日开始全面启动。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介绍,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共组建了8个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进行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
8个督察组的组长、副组长分别为,第一组:山西,组长吴新雄,副组长林山青;第二组:辽宁,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刘炤;第三组:安徽,组长刘伟平,副组长李春良;第四组:江西,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赵英民;第五组:河南,组长杨松,副组长张雪樵;第六组:湖南,组长徐敬业,副组长叶民;第七组:广西,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第八组:云南,组长焦焕成,副组长翟青。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次督察组长和副组长不仅有新面孔,而且还首次出现督察组副组长由非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担任情形。其中,督察组组长中,刘伟平、宋秀岩以及徐敬业首次担任督察组组长职务;副组长中,除了参加过8次督察工作的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以及参加7次督察工作的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以外,不久前刚刚履新的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也出任督察组副组长。
据介绍,第三批督察共邀请了4位来自其他部门的副部级领导担任副组长。他们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林山青、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表示,督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将重点督察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同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责任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