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印发指导意见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2/19 11:07:28 | 浏览次数: 4219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意见》系统总结各级人民法院有益经验,进一步引导广大法官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针对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不知道哪些案件应当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问题,结合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和部分典型案例,综合考量社会关注度、争议度、案件主体以及是否存在道德评价、具有行为规范和价值引领导向等因素,《意见》确定了涉及国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等6类应强化释法说理的重点案件。
为了指引、规范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释法律,提高广大法官运用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能力水平,解决“精准用”的问题,《意见》总结归纳司法实践和法学界普遍采用和认同的四种解释方法,即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针对不同案件情形提供适当的解释方法,确保同类案件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科学性和统一性。同时,要求法官使用简洁明快、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求繁简得当,丰富修辞论证,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意见》全面规范了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方法、重点案件、范围情形、配套机制等,突出“法官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这一基本定位,有利于指引、规范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为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时,在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亮明立场,辨明方向。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