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水平上建设法治内蒙古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8/13 10:06:45 | 浏览次数: 3423
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石泰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法治建设重大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区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好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职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各负其责、担当尽责,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高的水平上建设法治内蒙古。
石泰峰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法治领域突出问题集中纠错纠偏、强力整治整顿,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补齐短板,聚焦法治保障堵点难点加大攻坚力度、增强服务能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在新征程上书写好内蒙古发展新篇章,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区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抓紧抓好。
石泰峰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区的原则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自治区法治建设。
来源:法治日报全媒体 记者 史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