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2/7/29 15:19:19 | 浏览次数: 1267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坚持法治为民,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呼和浩特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旗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29个。1至5月,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共接待包括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各类事项9295人次。起草《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发建设智慧仲裁平台,努力实现网上立案、案件进度查询、案件统计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经济、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广泛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流动,解决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截至目前,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已经和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形成结对帮扶关系,和林县也已经申请“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有效缓解了旗县区律师资源短缺问题。
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复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市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搭建“呼和浩特市公证综合管理系统监管平台”,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合理收费,推动公证行业有序竞争。全面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对全市142家律师事务所及1800余名律师年检时间及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区率先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对12家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和131名司法鉴定人的情况进行了全盘摸底。
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组织开展集体学法152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54次,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均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坚持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册5600余份。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参加人数35.6万人。深入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解答了广大职工关注的劳动合同关系、职工工资待遇等热点问题,全市1300多家大中小企业收看学习,参学人数达 5.6万人次。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