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立法协调会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改工作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3/12/13 16:21:54 | 浏览次数: 1024
12月12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研究讨论《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改事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生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过程和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强调,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是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系统谋划、协同高效、运行平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失业保险政策,周密谋划研究,认真分析研判风险,科学审慎提出修改意见,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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