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1/29 16:35:00 | 浏览次数: 3884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祁晓燕)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监管重点,稳步推进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有效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方案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网络交易市场实际,同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的“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先行制定下发了《呼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科室综合协调、成员科室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的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与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等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络机制,为全市网络市场全网监管、全链条无缝监管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确保网剑行动稳步推进。
在专项行动中,一是摸清属地电商平台数量和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行动打好基础。呼市地区共有各级登记注册的各类电商平台14家,其中7家已不开展业务、拥有100户以上经营者的平台4家、不足100户的3家。二是推进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亮照挂标工作,继续加大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亮照挂标工作力度,定期通报亮照亮标情况,扩大网络经营主体亮照工作的知晓度。截至目前,受理申请电子标识企业1657户,审核通过已完成亮照挂标1619户。三是对大数据监测获取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个查阅审核,涉及问题线索127条,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未按《电子商务法》履行在首页醒目位置亮照、亮证等问题。四是加强与全国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跨区域协作,实现网络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网络违法案件数据协查、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比对、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共享联动的在线化交互,确保各类文书及时收发反馈。五是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中,明确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和商品,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重点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六是按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衣食住行”专项整治、“保健品乱象百日行动”等,重点对互联网上发布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 投资理财等内容进行监测。七是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网络诉求集中的商品进行专项抽检工作,防止不合格商品在网络市场继续流通,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八是落实《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网络投诉、举报100起,其中投诉60起,举报40起。解决投诉60起,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