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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4-12   |   访问次数: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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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市稽函[2019]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即将来临。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举措和成效,培育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宣传方向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宣传近年来知识产权执法重点工作和成绩,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改革对于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的重要意义。宣传重视创新、尊重创造、守法诚信优秀企业的做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解读知识产权 ,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宣传执法成效。积极宣传重大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的具体措施,创新知识产权执法方式和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重要举措;宣传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对于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宣传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情况,对侵权假冒商品的产、供、销实施全链条打击的有效做法。

  (二)曝光典型案例。梳理并曝光一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领域侵权假冒案例,揭露制假售假新手法、新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的新特点,分享查办案件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社会警示作用,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以案释法,教育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三)销毁侵权物品。组织开展侵权假冒物品集中销毁活动,按有关规定销毁查处的侵权假冒物品,确保其不再流入市场,展示我国政府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唤起全社会抵制侵权假冒的意识,动员社会公众支持并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知识产权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解读 。结合贯彻落实2019年度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加强对有关知识产权执法政策和重点任务的解读。加大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领域基础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法律法规施行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注意保存和提供执法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为媒体采访报道创造条件。要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和网络舆情动向,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针对社会关注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热点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键字: 知识产权

  文号:

  文件字号: 国市稽函[2019]7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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