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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曝光10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8-12   |   访问次数: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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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近日,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曝光了我市10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据了解,此次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曝光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具体为:

  新城区鑫鸿利宾馆,存在未封闭楼梯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及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等问题;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浩翔商务宾馆,存在消火栓无水、安全出口封堵、疏散通道内设置燃气设施和管道等问题;内蒙古车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民区),存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问题;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存在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防排烟系统等问题;内蒙古艺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托儿所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问题;内蒙古圆心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德慕教育和林格尔县分校区,存在疏散所示标志不清、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设置总数的5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托克托县海燕废品收购站,存在气罐储油量在大于1小于6立方米、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的问题;武川县悦嘉宾馆,存在缺少安全出口、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喷淋无法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清水河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在建工地北侧的办公用房,存在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的问题;天宇教育(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存在未设置照明指示标志、无消火栓、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电回路、缺少疏散通道、无应急灯等问题。

  据悉,下一步,市消防部门将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此,市消防部门也提醒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记者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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