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部门举措篇③发展改革委:聚焦痛点难点 完善政策措施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充分肯定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千方百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准入不准营”等问题,采取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双创活力、降低企业成本、治理产权纠纷、改善融资环境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放宽市场准入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管理从以正面清单为主向以负面清单为主的全面转型,体现出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助于打破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真正将“剩余决定权”赋予市场主体。一是建立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改革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每年对清单进行修订,不断优化完善。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印发。《清单(2019年版)》共列禁止和许可类事项131项,比《清单(2018年版)》原有的151项减少了20项,具体准入措施568条,比《清单(2018年版)》原有的581条减少了13条。二是落实维护“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结合历次清单修订工作,在已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纳入的基础上,将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等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落实市场准入全国统一一张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三是全面开展准入政策清理规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事项,禁止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发布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于2019年5月起,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及准入类负面清单。经清理,目前已有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23个准入类负面清单将取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等60余个将更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非禁即入”的要求得到切实贯彻。
二、优化营商环境
遵照李克强总理指示要求,为落实《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9年10月22日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 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有关规定落地见效,更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赋能企业双创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等重要文件,强化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利用中央预算内基金支持企业双创支撑平台建设,着力发挥双创带动就业、支撑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双创主题日活动,鼓励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牵头开放创新资源、平台渠道,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加速构建体系化创新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引导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精”,截至2019年上半年,引导基金已决策参股365只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支持4699家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的创新型企业。
四、降低企业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用电、用能、物流等领域持续推进中小企业降成本工作。今年3月底、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两次发文实施降电价措施,两批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用电成本。随增值税率调整同步降低成品油、天然气和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全年减轻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用户负担650亿元以上。此外,还通过与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推动铁路总公司取消货车篷布使用费6项杂费项目等措施,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物流成本。降。此外,为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负担,自今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出入境证照、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结构性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费、放宽专利收费减缴力度,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约60亿元。
五、治理产权纠纷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拟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批涉及政府为主要当事人的产权纠纷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在问题线索自查阶段,全国范围内共征集并甄别各类涉政府产权纠纷线索3680余条,确定50余个重点难点案件挂牌办理。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指导地方做好自查以及线索甄别工作,并围绕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推动依法解决,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营造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贷”动企业融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和信用手段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是发挥企业债券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发行双创孵化和创业投资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已核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57支482.5亿元,已累计核准双创孵化专项债和创业投资专项债券34支450.7亿元,其中2018年核准3支75亿元。二是利用信用手段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的390亿条数据,将归集的与融资授信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同 机构充分共享,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已共有104个城市和13家 机构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易贷”工作,向企业和个人发放“信易贷”资金超过1.5万亿元,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三是加强综合协调,优化中小企业 生态环境。推动政策性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资金优势和地方性中小银行服务优势,通过转贷款业务模式,打通政策性资金进入中小企业的通道,拓宽中小企业低成本资金来源。截至2018年末,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已分别与14家、53家、11家中小银行开展转贷款合作,其中,进出口银行转贷款累计支持中小企业超过2万户,累计发放中小企业银行转贷款507.4亿元,转贷款余额255.3亿元。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