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周申报政策:最高支持6000万元 这些专项项目申报中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量子科学与工程”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政策要点:
2019~2020年度将针对国家和广东战略需求,在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和量子科技领域关键装备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开展单光子大气雷达关键技术、量子密钥分发关键技术、超导量子比特集成测控芯片攻关,搭建空地一体化连续变量量子保密通信示范网络,研发量子领域重大关键装备。本次指南共设置六个专题(其中专题五、专题六另文发布,定向择优),重点支持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实施期3~5年。
其中,量子密钥分发关键技术专题拟支持不超过6000万元;单光子大气雷达关键技术研究专题拟支持5000万元左右;基于超导电子学的集成测控芯片研发专题拟支持2000万元左右;空地一体化连续变量量子保密通信示范网络专题拟支持2000万元左右。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00时。
政策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716000.html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政策要点:
本专项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本省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聚焦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推动现代海洋产业关键领域率先突破、重点领域优先发展,为打造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其中,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专题下设3个方向,每个方向拟支持1项,支持1000万元左右;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专题下设4个方向,每个方向以项目形式申报。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00时。
政策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715952.html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政策要点:
本专项设置3个专题共16个项目,设:先导应用专题、重大产业专题和前沿探索专题。先导应用专题设置4个项目,每一项目支持2项,共8项;前沿探索、重大产业专题各设置4个项目,每项支持1项,共8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4年,每个项目参研单位总数不得超过10个。先导应用专题(专题一)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所列方向内选择其中之一,设定具体研究内容和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提出产业化目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立项时,原则上按项目评审结果排序择优支持前2项(必须方向不同)。前沿探索、重大产业专题(专题二、三)申报时按项目申报,研究内容必须涵盖该项目下所列的全部内容,项目完成时应完成该项目下所列所有考核指标。专项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原则上应有国内纳米科技领域领军人物的加盟,部分项目选取该领域有优势的单位定向委托实施。
其中,先导应用专题设置4个项目,每一项目支持2项,每项不超过600万元。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00时。
政策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716044.html
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转发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金补助
面向对象: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本市企业
政策要点:
一、支持对象:(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二)自主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已缴纳保费并开展出口业务;(三)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支持标准:(一)对本市向“一带一路”和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地区)出口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市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每个企业本次取得市级财政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低于1000元的不予补助。(二)对中型企业(上年度出口额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以省发布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投保“新兴国际市场政治风险及附加订单风险”的,市级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20%的补助。(三)对小微企业(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含)一下,以省发布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投保“小微企业出口信保专项”的,市级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20%的补助。上述支持方向企业享受各级财政支持额度累计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保费,并且第(二)(三)项投保企业需在投保年度内取得出口成绩。
申报时间:12月27号前
政策网址:http://www.gzns.gov.cn/zwxxgk/tzgg/201912/t20191212_397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