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必须强语 强语助力强国
□安丝薇
语言是人与人沟通的重要工具,文字是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近百种语言,30多种现行文字,推广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正确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概念和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是汉族的语言,它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共同语言,是各民族语言文字融合汇集的产物。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我国各民族语言文字是各地区、各民族人民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相互影响、相互借鉴是通用语言文字形成的重要条件。语言文字是人与人沟通的桥梁,是为人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服务的工具。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绝不是为了“同化”某个民族,也不会导致民族文化消失,相反,它可以更好地繁荣民族文化。
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族公民的共同责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并不是让少数民族放弃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而是让我们在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多掌握一种交流工具。马克思主义主张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提倡各族人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教育的主阵地,也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要场所。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后,全区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其他学科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朝鲜语文课时不变,现有双语教育体系不变。这是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自己土生土长的环境,到更大的空间去生活。这种巨变必然带来各族人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所使用语言的变化。如果语言不通,民族地区就难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少数民族群众也就不太容易从边疆地区、农牧区来到东部地区和城市找到工作、实现就业。学习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个人成长进步的客观需要,是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求。
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功在当前、利在长远。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自觉地参与到传承、使用、发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历史进程中,为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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