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专项——呼和浩特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专项
——呼和浩特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 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2年度第一批创新平台(基地)科技计划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21〕1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决定等程序,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专项—呼和浩特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1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6月8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项目承担单位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派驻纪检组 0471-6371327
高新技术科 0471-6373683
附件: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专项—呼和浩特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表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自治区2022年度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专项
——呼和浩特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表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