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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   访问次数:102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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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1〕6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成就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问题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机遇

  第二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为建设健康内蒙古奠定基础

  第二节  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提升为国争光、为自治区争

  荣誉的综合实力

  第三节  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第四节  提高体育产业发展质量,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提供新动力

  第五节  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第六节  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助力文明内蒙古建设

  第七节  深化体育交流合作,讲好内蒙古故事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第三节  发挥制度优势,强化要素保障

  第四节  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评价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内蒙古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统筹“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与改革各项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体育战线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快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着力加强体育文化、体育法治建设,积极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推进健康内蒙古和体育强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发展壮大,体育总会实现了旗县(市、区)全覆盖,全区有旗县级以上体育社会组织2239个,初步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3万人,基本实现社区、嘎查村健身站点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创造一等奖总数和奖牌总数双第一的佳绩。以筹备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冬季运动项目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2.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多个运动项目竞技水平实现突破。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内蒙古运动员为祖国夺得1枚铜牌,创造了自治区运动员境外参加奥运会的最好成绩。2017年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参赛项目、人数、成绩均创新高。2018年平昌冬奥会上,内蒙古运动员获得1枚银牌,实现了自治区参加冬奥会奖牌“零”的突破。

  3.青少年体育初见成效。建成7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68个自治区级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60个、户外活动营地39个;命名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9所、青少年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特色学校980所,实现了全区旗县(市、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全覆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注册青少年运动员53个项目53456人。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正在形成,青少年参与人数累计达100万人次。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实现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双丰收。

  4.体育产业效益逐步显现。体育竞赛表演业繁荣发展,以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内蒙古国际马术节、冬季那达慕等为代表的大型品牌赛事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2018年底全区体育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达到3108家,个体经营户达到9072家,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319亿元,增加值达到145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9%。体育彩票累计销售267.25亿元,筹集公益金68.92亿元。

  5.足球改革发展持续深化。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人才培育体系、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足球协会改革进展顺利,社会足球发展迅速,累计培养等级教练员11199人、等级裁判员4618人,全区注册足球运动员达16635人。创建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113所,年均足球比赛达1.6万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达34万人次。建设社会足球场地775块,超额完成“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

  6.体育软实力取得长足进展。创办了我国首个专业宣传足球改革与发展的国家级数字电视频道—“足球频道”。编纂出版了第一部《内蒙古自治区志·体育志》。建设了内蒙古体育博物馆。承办了2017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创作了一批体育文艺作品。编辑出版了内蒙古体育文化系列丛书。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政策文件,依法治体环境更加优化。体育对外交流机制更加完善,2018年组队代表国家赴吉尔吉斯斯坦参加了第三届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助力了国家外交战略。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问题

  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体育设施仍存在供给不足、管理不善,供不适需、建不适用等现实问题,全民健身必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仍然得不到满足,人均体育场地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尚有差距,县域足球发展不够平衡。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还不够强,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人才梯队建设亟待优化,传统优势项目亟需发扬,整体布局、结构、特色等方面还不够合理。体育产业总体结构不够合理,规模体量不足,拉动地区经济还未列入统计范围,体育消费市场尚待挖掘,仍处在起步爬坡阶段。体育文化的系统性、协同性机制尚未形成,地区特色不明显,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在助力国家、自治区对外交流交往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机遇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党和国家将体育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相继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体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建成体育强国纳入2035年远景目标,赋予了体育事业新的使命和新的挑战。“十四五”时期是内蒙古地区加快推进“两个基地”“两个屏障”和“一个桥头堡”建设的重要时期,体育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将产生更加积极全面的互动,具有地区特色的体育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国家对外友好交流方面将产生更大影响力,发展前景广阔。

  第二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群众满意、开放共享、融合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利用自然资源,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内蒙古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体育强国、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内蒙古体育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内蒙古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体育强区建设提供政治保证,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体育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把体育事业建设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事业。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体育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从内蒙古实际出发,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体育资源配置效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推进依法治体,推动体育各领域全面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自治区体育发展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人民群众参与体育的幸福感显著提升,体育核心竞争力、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

  2.竞技体育影响力明显增强。发挥举国体制优势,立足地域特色,科学合理布局项目,建设现代复合型训练团队,形成人才梯队。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竞技体育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3.青少年体育活力更强。基本建成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体教融合工作成效显著,体育运动学校后备人才基数不断扩大,基本形成普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社会组织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格局,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4.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就。深化体教融合、推动体卫融合、促进体旅融合机制基本完善,市场主体活力显著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作用充分体现。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左右。

  5.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健全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群众足球。足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足球、对外交流、足球产业、足球文化氛围有明显进展,初步形成具有内蒙古特色,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足球发展模式。

  6.体育事业“软实力”进一步提高。体育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激励人民弘扬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精神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内蒙古文化软实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功能更加彰显。具有地区特色的优秀传统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传播方式更加多样。体育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对外交流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与内蒙古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地位相适应的体育对外交流新格局。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为建设健康内蒙古奠定基础

  1.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持续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保障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将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作,完善评选指标体系和评选办法。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布局,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基本体育权益,推进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推动各部门共同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供给水平。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制定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推动实现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将小型体育场馆纳入免费低收费开放补贴范围。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推行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提高公共体育场馆服务适老化程度,提升开放服务水平。挖掘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个性化、多层次需求。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搭建覆盖广泛、层级清晰、便于参与的赛事活动,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开展群众冰雪运动、“三大球”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探索举办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活动模式。积极开展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继续实施“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众性品牌赛事创建活动。

  4.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监管、服务、支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人群依托健身项目和场地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以灵活有效方式纳入政府扶持和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和嘎查村的建设发展,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和氛围,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准入、退出和考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5.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壮大队伍、激发活力、提升指导水平。鼓励单位和个人研发、推广适宜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牧民、职业人群等群体的体育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完善体育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继续推进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提升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高科学健身指导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形成常态化模式,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6.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全民健身是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以提高全区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努力方向,落实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发展目标,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保障资源供给、强化各类人群体质健康干预、创新激励机制、健全监测体系,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向基层延伸,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

  第二节  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提升为国争光、

  为自治区争荣誉的综合实力

  1.完善竞技体育发展途径。在充分发挥举国体制制度优势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利用社会资源,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鼓励盟市和社会力量参与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建设。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措施和对社会力量创办品牌赛事、举办国家重点赛事的扶持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承担自治区未设优秀运动队的运动项目的训练参赛任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承担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建设任务。

  2.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立足实际,补短板、强弱项,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体育。巩固扩大重竞技项目,加快发展马术、射击、射箭、曲棍球、竞走、马拉松等传统优势项目,大力支持橄榄球、铁人三项、自行车等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加快普及冬季项目,构建冬季项目训练体系,扩大冬季运动覆盖面,完善梯队、夯实基础,提高竞技水平。

  3.提升优秀运动队建设质量。坚持运动员、教练员一起抓,既抓急需急用又抓备用梯队,既引进来又走出去,既抓技战术水平提升又抓思想意志磨练。结合重大赛事备战参赛需求,加强体育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强化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构建适应竞技体育发展趋势的科学训练体系。重点支持自治区亚高原训练监控与机能评定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对科学选材和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关键技术难题。实施中青年优秀教练员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较高执教水平、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本土领军型教练员,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的教练员队伍。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和文化教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运动队日常教育内容,引导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全面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加强赛风赛纪建设,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进一步完善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政策,健全运动员、教练员收入分配等各项保障和激励机制。

  4.加强运动训练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体育运动训练保障体系升级改造,建立集训练、科研、康复、检测、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智能化、科学化、综合化训练保障平台。将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武川体育训练基地、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等场馆打造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化体育训练基地。支持和鼓励盟市发挥自身优势,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综合性或单项训练基地。引导社会优质资源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科研、运动康复、运动器材研发等实体。

  5.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争取更多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大赛,力争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2022年杭州亚运会、2023年广西第三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2024年巴黎奥运会等国内外大型综合性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办好2022年第十五届全区运动会。积极申办国际性、全国性赛事,全力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扩大内蒙古体育知名度。

  第三节  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体育、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推进体教融合落地落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加快完善学校体育赛事体系,逐步增加项目覆盖,推动体育课程考试成绩纳入学业水平评估指标。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示范引领作用,规范申报标准和方式,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网格化布局模式,鼓励支持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服务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配齐配强教练员,提升教育教学管理和专项专业训练质量。

  2.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体育、教育部门协同推进、共享资源,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提升体育教育品质,实施运动员文化课(思政)和体能测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等重点健康问题,增强体育干预。加强青少年体质监测,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健身指导,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百万青少年上冰雪”“蒙动宝贝·幼儿体育大会”“蒙动少年·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等品牌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专业优势,推广普及青少年体育项目,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掌握1—2项运动技能,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助力体育强区建设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

  3.强化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鼓励和支持盟市级体校和旗县级业余体校与当地优质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打造20所青少年业余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加强田径、球类等传统体育项目培育力度。大力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和全民健身中心试点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学校体育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发展模式。在构建青少年训练体系培养和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过程中,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作用和体育运动学校堡垒作用,着力提升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质量。

  4.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优化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破除运动员注册、等级评定壁垒,拓宽运动员参赛渠道,加强赛事监督管理和反兴奋剂工作,增强竞赛透明度,为运动员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共同组织实施、共同管理认证,构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鼓励因地制宜办赛,增强赛事活动趣味性和赛事品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竞技比赛质量,拓展竞赛项目数量,强化赛事组织力量,探索“线上+线下”赛事活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

  第四节 提高体育产业发展质量,为内蒙古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1.深挖体育消费潜力。按照自治区整体工作部署,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依托特色自然资源和民俗资源打造自治区全域、四季体育产业形态,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的产业聚集区。依托“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沿黄河经济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圈”等国家重点布局项目,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调动国内外优质资源,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质量效益。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为群众体育消费创造条件。创新体育消费引领机制,开展“体育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推动体育产业、体育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促进乡村经济振兴发展,助力农牧民追求更美好生活。

  2.壮大市场主体力量。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健身、康复等体育服务实体发展,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国内外体育赛事和体育知名企业。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推动形成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国家和自治区级体育产业示范地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创新区域经济增长动力,增强区域发展整体实力。完善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促进体育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3.丰富体育产品供给。着力发展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和体育服务业。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体育企业和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体育品牌。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传媒、信息、 、会展等行业协同发展,增加产业附加值,满足群众日益多元丰富的体育需求。做好“后冬运”时代的冰雪体育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大力推广雪地足球、保龄壶、冰上龙舟等特色体育运动项目,为“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继续贡献力量。加强风险防控和责任彩票建设,坚持体育彩票公益定位,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其他经济形态”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智慧化水平。

  第五节  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开辟县域足球发展特色之路,打好县域发展足球的组合拳。抢抓体教融合发展机遇,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开展各类赛事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营造县域社会足球文化氛围,推动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职业足球等发展,带动内蒙古地区足球发展迈上新台阶。

  支持各级各类足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以企业独资、多元投资等方式参与足球发展,加快足球体系建设。

  因地制宜开展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提高足球场地利用率。推动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实现足球特色学校、旗县(市、区)和社区笼式足球场地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足球场馆建设和参与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全面提高足球场馆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

  第六节  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助力文明内蒙古建设

  充分发挥体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的独特功能。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新格局,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体育发展的浓厚氛围。发展体育赛事、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体育出版、音像制品、体育广告、体育收藏等体育文化创意产品市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文化产品。加强体育学术交流。大力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加强成果转化。加强体育文化载体建设,创编《内蒙古体育年鉴》,推动体育文化展览展出活动规范发展。实施内蒙古体育博物馆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建设体育类博物馆、陈列室。体育、民族事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文化示范项目,建立体育文化非遗名录,加强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实施自治区体育文化“走出去”战略,支持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增强内蒙古体育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第七节  深化体育交流合作,讲好内蒙古故事

  立足内蒙古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定位,把体育行业打造成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上的“排头兵”。深化与蒙古国、俄罗斯体育界高层的交流合作,加强中俄蒙民间和沿边体育交流,支持中俄蒙高校间开展体育交流合作,支持自治区体育社会组织与蒙古国、俄罗斯体育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或创办区域体育组织,共同推进区域体育协同治理、协同发展。加强竞技体育交流,争取建成若干以自治区重点运动项目如摔跤、拳击、马术、射箭、冰雪、足球等为核心的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加强竞赛交流,继续办好中俄蒙国际青少年运动会和中俄蒙国际老年人运动会等重点赛事活动。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交流,面向世界开展足球交流活动,加快提升足球运动水平。做好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体育界的沟通协调,支持自治区体育社会组织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部门间规划与政策协同,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合力落实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内蒙古任务。强化“十四五”体育规划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科学衔接,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体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深入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解决行政、事业、社团、企业边界不清的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稳步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建立完善扶持体育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降低社会资本支持体育产业发展门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开放办体育,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构建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灵活高效的体育发展新模式,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发展新局面,推动自治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三节  发挥制度优势,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完善 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执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对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和体育投融资扶持力度,支持各地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强化用地保障。科学编制各级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将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确保体育项目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强化人才保障。积极引进国内外体育人才,统筹推进体育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专业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和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赛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立高效的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应急、监管和服务机制,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第四节  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评价

  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助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夯实体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体育信息化制度体系,完善全区体育信息库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与体育 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承担体育工作评价评级任务。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推进全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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