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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5   |   访问次数:127    |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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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政研函〔2019〕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聚焦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公开,推动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信用中国提供坚实支撑。

  一、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

  1.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2019年版)》。(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2.加强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推动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创建成效阶段性评估工作。(部政研室牵头,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3.推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强归集共享、信用应用和诚信宣传。(部政研室牵头,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4.指导有关省份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安质司牵头,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5.鼓励各地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国交流推广。(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6.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推进会,发布创建成效评估结果,公布“信用交通省”创建典型省份。(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7.选择部分城市试点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治理模式,打造“信用交通省”城市范例。(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推动联合奖惩和信用治理

  8.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交通运输各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以及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移除等程序。(部政研室牵头)

  9.推动印发《关于对水路运输与水上安全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界定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水路运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水运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部海事局、水运局、政研室牵头)

  10.推动印发《关于对出租汽车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在“两客一危”等领域开展联合惩戒工作。(部政研室、运输服务司牵头,通信信息中心配合)

  11.研究在高速公路针对特定失信主体进行适当限制的意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统计信用管理规定。探索研究交通运输科研诚信管理相关制度。启动海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研究工作,明确海事红黑名单制度。(部政研室、规划司、公路局、科技司、海事局牵头)

  12.持续组织开展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和应用工作,及时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信用治超管理工作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治超信息化建设。(部公路局、政研室牵头)

  13.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对交通出行领域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部政研室牵头)

  14.推动行业深化落实国家层面已发布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完善部省两级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效清单。鼓励和支持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以及监管、服务等环节应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部政研室牵头)

  15.适时曝光一批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的联合惩戒案例,发挥联合惩戒的威慑作用。(部政研室牵头)

  三、加快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公开及实际应用

  16.充分发挥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作用,依托部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进一步归集整合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全面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持续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部政研室、科技司牵头)

  17.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各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部省两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部政研室牵头)

  18.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数据共享,有效整合行业信用记录,完善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有效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力争实现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量提升至30亿条。(部政研室牵头)

  19.推动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与对接融合,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设。推动各级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在办理业务时全面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政研室牵头)

  20.进一步完善“信用交通分”模型,加强行业信用舆情监测,优化行业信用指数和地区信用指数模型,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市场监管提供重要参考。(部政研室牵头)

  21.将“信用交通”网站作为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及时公示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和社会中的影响力。(部政研室牵头)

  22.推动建设海事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平台。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试运行。(部海事局、安质司牵头,部规划司、科技司配合)

  四、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23.组织开展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启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评选并发布2018年度安全诚信公司和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部公路局、水运局、安质司、海事局牵头)

  24.研究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整合修订公路施工、设计、监理信用评价规则(办法)。研究制定《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办法》,统一水运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部公路局、水运局牵头,政研室、法制司、科技司配合)

  25.加强信用信息系统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共享,发挥行业内信用评价的支撑作用。(部政研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26.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领域中,推广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部政研室牵头)

  五、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27.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讲好交通“诚信故事”。(部政研室牵头)

  28.充分发挥“信用交通”网站群和各级交通运输政府部门网站作用,部省联动加强信用舆论引导,发布行业信用政策信息,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及时向社会公示行业信用信息。(部政研室牵头)

  29.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诚信春运、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宣传,在交通运输行业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部政研室牵头)

  30.围绕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方向需求,组织开展行业信用政策标准、信用技术、信用监管等方面研究,加强对行业信用管理人员的培训。(部政研室牵头)

  六、推动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建设

  31.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政府公信力。依法公开与信用信息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项目和进展情况。(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牵头)

  3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部法制司牵头)

  3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带动全行业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诚信水平。(部人教司牵头)

  七、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34.充分发挥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建立畅通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指导、推动落实。(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35.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年度工作台账,落实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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