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编制规划及编制的意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奋斗目标,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顺应产业演进规律、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是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举措。“十四五”时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服务业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和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级水平,对我区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规划的过程是怎样的?
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对“十四五”时期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统筹引领,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2020年上半年,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会、主任专题办公会多次集中讨论研究,在充分衔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基础上,规划编制组反复修改完善文稿,确保《规划》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通过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后,向自治区政府报送《规划》送审稿。2021年7月20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规划》。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为基本动力,积极稳妥实施“六大工程”,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和专业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和精细化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规范化发展,构筑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助力我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十四五”期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到2025年,自治区服务业扩容提质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化、规模化、集聚集约化、品牌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更加开放包容、创新多元,支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功能进一步增强,运行高效、服务广泛、监管有序的服务业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二)发展方向与重点
聚焦自治区产业转型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方面,以服务支撑“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实施为导向,深化产业融合,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重点发展现代 、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等8大产业。
生活性服务业方面,适应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积极改造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增加有效供给、优化供给质量,加快推动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健康养老、体育、房地产等5大产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提出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和鼓励前沿科技在应用领域加快渗透,推动服务业多向跨界交互融合,促进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现服务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包括推动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共享经济发展、促进体验经济发展等。
(三)主要举措
为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区服务业发展方向与重点,《规划》提出实施产业集聚升级、市场主体培育、融合创新发展、品牌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基础设施提档等六大工程,赋予服务业发展新能级。
产业集聚升级工程方面,要进一步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引导各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专业化、高端化、特色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强化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针对规划范围广、产业相对分散的集聚区,着重做好优化功能布局、提升集聚发展水平等工作;对产业集中度高、空间容量有限的集聚区,着重做好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对发展相对成熟的商贸综合体,着重在探索发展O2O模式上下工夫,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数量众多的专业市场,优化完善电子商务、仓储配送、检验检测、价格发现、公共服务等功能。
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方面,着重围绕信息、现代 、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等专业服务领域,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服务业“四新”经济的技术、人才、资金等高端要素支持力度,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做精做优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梯次培育和引导扶持,深入推进服务业“小升规”,发展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服务业企业。
融合创新发展工程方面,要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双向融合,加快推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企业由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两端延伸形成全产业链条,在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蒙医药)等领域,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服务业与农牧业渗透融合,围绕“农牧业+”,鼓励发展以农牧业资源、田园风光、乡土文化为依托的多功能创意农牧业,推动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服务业内部深度融合,促进商贸、 、通信、物流、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行业相互融合,创新发展“ +”“旅游+”“生态+”等新兴领域,推进相关服务业态和环节整合重组,实现现代服务业聚变式发展,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质量提升工程方面,要加大服务业品牌培育力度,在能源、新材料、稀土、绿色农畜产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自治区品牌。建立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服务质量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推广。
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方面,要分类放宽服务领域准入限制,放宽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市场准入,推进有限竞争性服务业实行公平市场准入,深化自然垄断领域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化改革,拓展市场服务主体参与领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公平竞争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财税、 、价格、土地等产业政策向普惠性转型,保障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能够同等享受。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强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保障。
基础设施提档工程方面,要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等提档升级。
四、规划如何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把规划实施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二)保障资金支持。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项目予以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鼓励 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服务业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筹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重点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三)促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以及职业培训学校各方人才培养力量,培养生产性服务业急需人才。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军人物,不断提升我区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水平。参照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服务业重点企业的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给予其购房、子女入学、家属落户等方面的支持。
(四)完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形成季度、年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工作,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加强服务业重点企业统计培训与监督检查,准确反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
(五)强化招商引资。全面梳理产业定位、优惠政策、准入条件、土地存量等资源,建立资源库,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的招商信息。充分利用海外招商机构平台,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开展主动招商引资行动,派出招商引资团队,积极主动加强与目标企业对接。结合项目库、资源库建设,依托互联网招商平台,开展线上招商推介。统筹各类招商方法,搭建企业交流、项目推荐、银企对接综合招商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业“项目超市”,吸引和推动符合自治区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落地运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