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 2021-11-12   |   访问次数: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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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答: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近年来,技工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模式更加成熟、办学特色更加凸显,得到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2016年,我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技工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明确了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技工教育事业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23所,其中,技师学院496所,在校生395万人,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超过400万人次,为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和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都对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技工教育提出更高要求。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今年4月,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对技工教育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同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影响力快速提升等对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各地在工作实践中也取得一些卓有成效的探索和突破。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技工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文件。《规划》起草过程中,开展了课题研究、深度访谈、实地调研,听取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技工院校负责人、师生和专家意见建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的主要内容。

  答:《规划》全文共7个部分23条,设5个专栏。第一部分,发展环境。简要回顾“十三五”时期技工教育取得的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技工教育的指导思想,从规模、特色、质量、功能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推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实习实训课,坚持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强化综合能力培养。第四部分,推动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着力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突出特色发展。稳定技工教育招生规模,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实施优质技工院校建设计划。第五部分,大力加强校企合作,支持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举办技工教育,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和内容,实施校企合作引领计划。第六部分,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实施技工教育援助帮扶计划,加大西藏、新疆等重点地区东西部对口帮扶。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加强专业、教材、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协调合作、优化环境、监督指导等四个方面对做好《规划》落实提出要求。

  问:“十四五”时期,技工教育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方向是什么?

  答:“十四五”时期,技工院校将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托。围绕上述定位,《规划》以专栏形式设置了4项主要具体指标,一是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60万人,二是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三是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四是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000万人次。目标设置的主要考虑是,突出结果导向,强化高端引领。引导技工院校在稳定学制教育规模的同时,积极围绕高精尖缺职业(工种),聚焦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聚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从培训质量和结构方面凸显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支撑和引领。引导广大技工院校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势,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此外,《规划》还围绕技工院校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项目建设指标。比如,遴选30个左右技工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研修基地,遴选300所左右优质技工院校、500个左右优质专业,打造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新建、改(扩)建100个左右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发、遴选1500种左右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遴选100所左右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院校等。

  通过项目带动,实现技工教育办学模式更加成型,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更加符合企业需求,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的目标。技工院校将面向社会开展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技能人才全方位服务。通过持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技工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在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规划》围绕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提出创新举措: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技工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培养。二是突出提质培优,遴选建设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三是强化校企合作,支持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举办技工教育,持续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和内容,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企业和优质技工院校多元主体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四是坚持多元办学,服务就业创业。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突出高技能实训特色,重点围绕高精尖缺职业(工种),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高端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毕业生获证渠道。五是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开展援助帮扶。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西藏、新疆等地区技工教育帮扶力度。六是加强内涵建设,统筹推动技工教育质量提升。组建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进优质教材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实施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建设全国统一的技工教育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专业、教材、教师、一体化教学等联动发展。七是优化政策环境,持续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推动落实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八是全面加强学生权益保障。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完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完善联防联控和安全应急管理机制。

  问:怎样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答:为确保《规划》落地实施,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条件,细化具体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充分依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等工作领导机制,协调加大技工教育整体领导支持力度。二是要密切协调合作。从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将技工教育发展纳入各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筹划,合理布局,协调实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行业企业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类相关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三是要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宣传引导,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四是要落实监督指导。强化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动态跟踪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定期总结规划实施工作,推广先进经验,认真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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