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成为科技领域放管服工作的重点,国家、自治区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优化和完善。2022年1月,自治区科技厅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明确了新的科技项目管理方式。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适应新的科技项目管理方式,我厅对原有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整合,拟出台一项新的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等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七章32条。第一章,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定义和管理使用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部门、科技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能职责。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支持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5个方面的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和分配。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及分配流程和要求。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明确了资金的下达使用要求。第六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明确了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要求。第七章,附则。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