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呼和浩特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发展基础较为深厚、产业链条较为完整的产业。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原料药等医药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国家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推动生物发酵产业向下游延伸,开发终端产品。加强中医药(蒙医药)经典名方研究开发、新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建设制剂中心”,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生物医药产业要大力提升成品药制剂生产比例,推进动物疫苗、生物发酵与制药、中医药(蒙医药)产业发展”。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共五部分10条。主要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旨在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中国北方绿色生物医药基地的目标。《十条措施》聚焦生物发酵与制药、生物疫苗、中(蒙)医药三大产业链发展重点需求,制定有突破性的、精准支持措施,推动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见效,一、二、三产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第一部分,支持生物发酵与制药产业延伸发展。降低用电用汽环保成本和优化审评审批程序,采用电价综合奖补、保障蒸汽供应、污水处理补贴、优化开工前手续、联审联办等措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制剂或成品药延伸。
第二部分,支持生物疫苗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新疫苗研发创新转化和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通过建设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疫苗转化落地、提升配套服务等方式,强化生物疫苗全产业链的创新能力。
第三部分,支持中(蒙)医药产业特色发展。支持药材规模化种植和加强产品推广应用,以鼓励道地药材种植、高标准建设中(蒙)药良种繁育基地、基金参股中蒙药二次开发、加强销售流通等途径,发展壮大中(蒙)医药产业。
第四部分,支持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引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建设“园中园”,通过支持生物医药骨干企业创新产品、高标准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园”等措施,推动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
第五部分,支持产业要素驱动发展。加强 支持和人才保障,通过统筹设立50亿规模产业发展基金和10亿规模科创基金、组建政校企联盟、实施扩岗补助、研发人员激励等多种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和人才保障。
三、《十条措施》的亮点内容
(一)精准施策。《十条措施》针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布局较分散、产业链条延伸不足、 支撑不健全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借鉴深圳、苏州、厦门等先进城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从“降低生产成本、强化科技支撑、坚持特色发展、强化集群发展、加大要素支撑”五个维度提出10条具体措施,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以及企业反映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为生物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
(二)重点突出。《十条措施》通过降低水、电、汽(蒸汽)和污水处理成本方式,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通过鼓励黄芪、黄芩、甘草、板蓝根等道地药材种植措施,提升我市道地中蒙材的种植数量,助推一产发展;通过支持提产增效、生产冠军产品、扩大出口创汇、加快医疗器械注册落实等措施,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助推二产发展;通过建设生物医药产品大数据交易中心、产品配送中心、打造呼和浩特药交会品牌等举措助,助推服务业发展,从而达到三产融合发展。
(三)优化服务。《十条措施》中,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园”、加强 支持、组建政校企创新创业联盟,每一条都是在优化服务,针对企业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备案、环评、安评、标准化厂房、产业集聚、贷款融资、人才保障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让呼市的生物医药企业都能放心发展,让准备到呼市投资的企业都能安心投资。
政策解读联系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刘兴录
联系电话:0471-6621295
来源: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