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 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18-04-10   |   访问次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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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9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 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是 业综合统计目标、内容和路径的全面规划, 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统计对象、业务、内容“全覆盖”。

  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 业综合统计是国家 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 业综合统计,对于支持 服务实体经济、防控 风险、深化 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 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一是对象全,覆盖所有 机构、 基础设施和 活动;二是业务全,覆盖 交易的全部链条,对每一笔 交易,向上关联到最终资金提供方,向下关联到最终资金使用方,同时密切关注 新业态、新产品,并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做到总量与结构分明、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意见明确,近期主要针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 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重点以 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交叉性 产品统计。建立系统重要性 机构统计,建立 控股公司等 集团统计,编制 业资产负债表,摸清 业家底,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 基础设施统计,启动国家 基础数据库建设等。

  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扩大 业综合统计的外延,全面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主要是建立地方 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 组织和互联网 统计。同时,持续强化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 基础数据库等。

  来源:新华社 (刘玉龙、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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