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步伐更坚定有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年来
——我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步伐更坚定有力
6月5日,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达十周年。“10年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总体评估专家组组长严隽琪当日在纪念《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10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产权创造有量也有质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各类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从2007年到2017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由9.6万件增长到135.6万件;全国著作权登记量由13.8万件增长到274.8万件;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总量由1616件增长到1.1万件;全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发证数量由345件增长至2017年的2572件;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分别连续7年和16年位居世界第一位……10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在《纲要》的引领下,向世界交出了一张骄人的成绩单。
与此同时,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不断涌现,表明我国知识产权质量并没有因数量的快速增长而放慢前进的脚步,稳步提升中彰显创新定力。近年来,我国在信息通讯、航空航天、高铁、核能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得益于知识产权创造的优异表现,我国创新指数位居全球第22位,是唯一进入25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截至2016年底,我国“马德里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已达2.2万件。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7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上,中国37个品牌在列,位居世界第五。
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企业创新强则知识产权质量高。2017年我国国内提交PCT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2年的16.7万件增加至2016年的34.4万件,在全球的占比由2012年的27.0%上升为2016年的44.3%。
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专门法律,国务院相应修订了实施细则以及针对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条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东3家知识产权法院依次成立。2017年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内部设立了多个跨地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工作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审判标准日趋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创新主体撑起了保护伞。据统计,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由2007年的2.2万件增至2017年的20多万件。
与司法保护相得益彰的是行政手段全面强化,保护及时性日益提高,“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已然形成。《纲要》实施以来,“雷雨”“护航”“天网”等专项执法活动连年开展,成效显著。
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由2007年的1462件增至2017年的6.7万件。2016年全国查处商标行政违法案件3.2万件,案值4.5亿余元。2005年至2016年,全国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超过5.08亿件。
从2007年第一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在厦门设立至今,国内已设立10余个知识产权专门仲裁机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31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多元保护机制的平衡发展让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由2012年的63.69分增长到2017年的76.69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升
知识产权运用是发挥知识产权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所在。《纲要》实施以来,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融资已经成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的有效手段。截至2017年,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720亿元,商标质押贷款金额达369亿元。
同时,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使用、收益改革的进一步落实,也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近八成高校已建立专职或兼职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六成以上的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制度。新型知识产权运用模式不断涌现,出现了一批收益较高的典型案例。例如2008年到2016年,中国科学院累计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从257件增加到1154件,金额从6.42亿元提高到25.6亿元。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快速提升离不开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持续优化。专利审查效率提上去,收费标准降下来;商标注册时间缩短了,申请渠道拓宽了……10年来,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在12个省(区、市)试行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门槛,放宽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条件限制,有效缓解了一些地方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相关部门还通过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减少了“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机构调整将更有利于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将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版权精品、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说,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完成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着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文化环境等基础建设,让知识产权事业根深叶茂、兴旺发达。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李芃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