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城市平安建设
城市安全是国家整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分析判断城市安全出现的新情况而提出的重大任务。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增强平安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构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社会动员能力强的传统优势,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单位和社区及社会组织协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的新型社会动员机制。建立以社会参与为核心的多元合作治理机制,既要立足职能部门的职责,又要跳出部门本位立场,以部门工作联动为重点,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执法、合力治理的工作格局,将各部门职能进行无缝隙衔接,形成城市安全科学高效源头治理的机制。
强化安全事件防范管理。要深入贯彻落实源头治理的战略思想,将工作重心放在防范与管理上。积极排查化解涉及弱势群体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理性面对、正确解决问题;加强居委会、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调解家庭成员矛盾、化解邻里纠纷、消除社区安全隐患等方面的作用;避免因小矛盾、小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而不断激化,进而成为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导和应急心理干预,帮助陷入困境的社会成员重塑生活信心,走出心理困境,避免因绝望走上报复社会的犯罪道路。
深入开展研判预警。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基于警情常量分析的分级预警、治安警戒线等常态化管理制度,针对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问题、重点对象,进行全面、彻底、细致滚动排查,努力获取预警性信息,全面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实现对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有效预警;对已发生的纠纷或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以台账、统计表、信息、阶段性的情况分析报告等形式,向党政部门汇报;加强对矛盾纠纷情况的综合研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联络员会议,加强已出现矛盾纠纷的研究分析并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早作预防;坚持滚动排查各类治安高危人口,积极探索积分预警、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措施,加强日常管控,逐人落实管控措施,严防个别极端事件发生。
切实维护重点公共场所安全。重点公共场所的安全是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要着力提升重点目标和场所的防范能力,建立全覆盖的社会面治安管控体系,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以及对车站、码头、机场、地铁、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安检。在强化专业力量公共场所反恐防暴的同时,要调动基层组织、社会力量联合协同防范。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城管、清洁工等队伍,组建壮大志愿者队伍,利用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张强大的全面监督防范公共安全问题的防护网,并强化防护器材配备,加强培训,提高防范技能。
健全帮扶弱势群体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干预机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实施心理矫正,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特别是对辍学、无业、流浪乞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要落实教育关怀管理措施,加强对失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教育和改造体系;对精神疾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加强服务救助;逐步建立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完善社会援助机制,促进被害人的心理恢复与正常生活回归;加大对无业、失业、刑满释放、重病、染毒、艾患等弱势群体的职业培训力度,解决就业难、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探索建立弱势群体危困专项救济救助基金,对家庭经济条件窘迫、生活困难,身处危难,置身矛盾纠纷可能引发其他不稳定事端的弱势群体,给予必要救济补助;稳步开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减少、杜绝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的刑案。
完善治安重点区域管理。进一步完善滚动排查、挂牌整治、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区域和行业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辖区治安复杂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净化治安环境;集中清理整治治安高危人口易于落脚的工地、窝棚、烂尾楼等地点,加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场所以及搬运、收旧、营运、娱乐服务等行业的治安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消防问题严重、违法犯罪高发的区域,要定期进行排查,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安全、制假售假、非法传销、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滚动式日常巡查,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在重点时段要加大对车站、码头、文化广场、城郊接合部内街小巷等重点部位,以及酒吧、KTV等重点场所的巡逻和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巡防震慑效应。
增强维稳工作主动性。注重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定期与居民业主代表开会,收集群众意见,并向广大居民通报社区治安情况,解释相关政策,化解群众疑虑,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沟通平台,认真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汇总梳理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抓好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群众举报专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排查争议隐患,重点监察劳资纠纷多发的建筑、饮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其违法违规程度的不同,分别实施教育、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敦促企业依法用工,减少违法成本;加强劳动纠纷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应急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值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测、信息处理与监控,关注企业的工资发放和生产、生活环境,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企业因增加待遇等诉求停工事件的,主动介入协调,全力疏导矛盾,避免事态扩大。
加强对危险品和违禁品管理。健全危险品和违禁品的立法及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管理,建立权责清晰的危险品安全监控制度;增加对危险品仓库建设的投入;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普通物品,严格实行实名购买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买卖、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审批备案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黄淑娥,系广东警官学院治安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