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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科技型企业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8/19 17:59:50   |   浏览次数: 890



  记者从哈尔滨市科技局获悉,为鼓励非科技型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哈市将开展2019年度非科技型企业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补助标准将按照2018年度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技术交易到账金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一是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2016年2月15日之前注册),且无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受让)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科技型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二是2018年度通过购买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三是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后在企业转化实施,且该成果发明人(持有人)与企业无关联关系;四是目前企业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10人,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2018年企业购买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到账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五是对于规上企业应依法入统。首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8月25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月25日;第三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2月25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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