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亿元社保降费“开工” 省级统筹指导意见将发布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5/6 17:05:05 | 浏览次数: 917
5月1日,3000多亿元社保降费正式实施。《证券日报》记者获悉,2020年底前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指导意见。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详细阐述了5月1日起如何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社保降费拉开帷幕
按照《通知》,此次降费主要涉及降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
降费率方面,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
调整缴费基数方面,一是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苏宁 研究院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社保费率相当于降低用工成本,将会真正减轻企业税负并稳定就业,给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社保费率下调等于降低了参保门槛,可以将更多工资较低的员工纳入到社保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此时企业和职工同时都会受益,企业发展的活力与后劲也会更足。
“社保降费大头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下调至16%,可谓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也意味着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负担得到了大大减轻”,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节省下来的成本可以有效增加企业投资,加快技术应用改造,补充流动资金,减少财务费用、增加企业所得,以至于可以增加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福利等,可以从投资和消费两方面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从而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支撑。同时,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的基础上,还会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等保险费率,在不影响职工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减轻企业非生产性负担,形成企业对职工就业的吸引,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拓展就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容量。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预计2019年,按照现在的方案可以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大约是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大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专家认为,降低社保费率后,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张依群表示,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降到16%超过了之前社会预期,但并不会影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也不会降低养老金发放标准和退休职工生活待遇。面对我国日益快速发展的老龄化社会,调降养老金缴费比例可以说是国家在平衡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轻装上阵转型升级、退休职工老有所养之间做出了一项艰难而重大的抉择,不仅可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国家、单位、个人多方从中受益,而且也是推动社保基金管理转型、模式创新、基金优化的有利契机。
不过,付一夫认为,降低社保费率,的确有可能对社保基金形成压力,尤其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日渐严重,养老金的发放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不过针对此问题,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积极科学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等,以确保养老金的长期按时足额发放。例如,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提出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 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通过股权分红弥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所以从短期来看,暂且不必对养老金问题过度担心。
4月30日,在湖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易望汉表示,社保费率降低后,虽然基金减收了,支付压力加大,但大家不必担心。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积极的、综合的应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据记者了解,2020年底前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人社部、财政部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指导意见。
湖北计划在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升基金互济和持续能力。积极探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等工作,来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持续扩大基金覆盖面,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