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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的报告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3/26 9:38:07   |   浏览次数: 157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组会、部务会多次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运用法治破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难题。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措施和建议,将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改革举措复制推广至全国,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3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5项许可采取优化服务举措。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印发文件明确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时间表和后续工作安排,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发布互联网营销师等25个新职业信息,健全职业标准体系,颁布5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行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监管,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经营主体及用人单位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3.全面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拓宽就业空间,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和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2020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12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24%,均低于预期控制目标。实施“减免缓降返补”政策,为企业减负1.54万亿元,向608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42亿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金风险防控及投资运营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累计出台20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形势分析、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4.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要求,在全系统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共识。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推动人社服务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本级24个办事事项的89件次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推动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启动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上线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通44项全国性服务和306项地方特色服务,总访问量超过6.2亿人次。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印发实施方案,对进一步优化7类涉老高频服务事项和20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35亿人,电子社保卡签发超过3.6亿张,向群众提供人社领域全国“一网通办”服务40项,全年累计提供服务超过80亿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5.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立法。配合司法部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修改审查工作,加强与医保局的沟通,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招聘服务,为推进网络招聘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做好有关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涉及的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年共对60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者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

8.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事项目录》,继续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要提前按程序进行重点评估,应评未评的,不得提请党组会、部务会审议,对没有列入目录但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9.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外聘法律顾问暂行办法》《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两个配套办法,加强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公职律师作用,开展部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搭建部法律服务公共平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0.以根治欠薪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组织实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劳动者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初步实现欠薪维权“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欠薪信用惩戒,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5.5万件,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5.2亿元。

1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并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指导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执法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责任条款行政执法指引》,规范各地区根治欠薪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2.强化执法协作配合。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将劳务派遣用工检查和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纳入首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发挥部门监管合力。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银保监会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的具体工作规范。会同银保监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单位,分别制定查询欠薪单位银行账户、车辆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文件,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3.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务,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调度”“双述职”“双考核”“双评选”,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九提醒”制度,盯紧关键岗位关键群体,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化。坚决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案件查办及处理情况,以案示警、以案示教。

1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2020年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151件,全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做到100%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10%以上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部负责同志多次出席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权威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召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宣传推进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有效引导舆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部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改进“互动交流”频道,健全部长信箱网民来信答复机制,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15.加强内部权力制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组织部本级和部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业务流程控制,防范各类经济风险。不断加大内部审计督查力度,严格各项审计督改,严肃开展警示问责,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各地防范化解涉疫情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作出部署。印发《关于做好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处理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通知》《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法律政策适用指南(一)》,推动各地加快化解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5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指导裁审机构统一办案尺度。2020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1.8万件,涉及劳动者246.5万人。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保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认真落实《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意见》,继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请求。

17.持续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开展以“普及人社法规,稳定百姓就业”为主题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参与答题超过792万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先参保、后开工”及建筑业工伤保险各项工作,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组织做好“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主题普法活动。在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看得懂算得清”专栏,生动宣传人社法规政策。

18.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20年,部本级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40件,其中受理8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1件、检察院监督案件3件、国务院行政裁决案件3件。创新案件办理方式,通过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将大量案件化解在受理环节之前,实现案结事了。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梳理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9.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党章党规等列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月10日,第87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11月23日,第121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部署。各级党组织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选派司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等院校法治专题调训学习,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培训班,重点班次都将法治课程作为重要内容。利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丰富法治建设学习内容,推动系统干部更加重视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有2.96万人参与学习,累计学习8.22万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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