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创业者贷款贴息额提至最高30万元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2/28 14:14:35 | 浏览次数: 1059
近日,南都记者就珠海市本月出台的《珠海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十条政策措施》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措施的具体内容。据介绍,该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以应对当前经济环境的新情况、新变化。
措施解读
1 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成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标准至2020年底,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阶段性下调珠海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幅度0 .5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在目前企业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再下调20%。2018年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本市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2 帮助企业降低招工费用
搭建人力资源供需服务平台,每年组织30场以上市内“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组织10场以上省际劳务对接活动。对外省(区)、省内各市在珠设立劳务工作站的,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支持其帮助珠海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3 加强为重点用工企业服务
对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属于重点用工企业,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每年组织30场以上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介绍员工的,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4 为吸纳就业企业进行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至2年。对初创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本市用人单位招用对口帮扶贫困村劳动力就业的,最高给予4000元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被省评定为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补。
5 大众创业可享受贴息贷款
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乡村经营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建立面向到乡村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者贷款贴息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最高30万元、贴息时间延长至最长3年;对创办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贴息额度由最高200万元提高至最高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个人贷款和吸纳就业贷款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6 提高大学生基层就业补贴
将高校学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在校期间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举办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服务活动80场以上、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20场以上。
7 加强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
及时公布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对各类人员参加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或按规定通过考核的给予培训补贴,每年补贴4000人次以上。实施企业精准培训办法,出台乡村工匠培养和评价办法。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8 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并经评估合格的,按困难职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给予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的,按每月300元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的,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9 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
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对年龄偏大、失业时间长、就业难度大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办法进行托底帮扶就业。将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16-24岁失业青年,并对参加见习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见习者见习期满被用人单位留用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留用补贴。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困难职工,按每人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10 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重点开展珠海社会保障卡和就业创业证卡证合一工作,方便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