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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适当放宽 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3/13 15:47:14   |   浏览次数: 1049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进一步发挥财政 政策作用,有效引导 资源“支小助微”,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力度、认真落实农村 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为例,《通知》提到,自2018年11月16日起,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而为做好政策衔接,《通知》进一步明确,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县域 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不再执行;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不再安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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