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内财资环〔2021〕1430号
相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内林草规函〔2021〕559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71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专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方向(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上述指标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一、你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安排给31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