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2〕80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高我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认真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盟市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服务指导,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重点在黄河流域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等行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绿色示范单位,按照绿色体系建设要求,要主动提出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削减目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工作。
各盟市要进一步扩大工业清洁生产覆盖面。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的企业要认真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报告质量、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二、加大工作力度
各盟市要定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有关规定,对审核期间发生污染事故、安全事故的企业不予验收,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源要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在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不予支持。
三、加强培训宣传
各盟市要加强清洁生产业务培训宣传。针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审核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对通过项目验收单位的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所取得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清洁生产绩效综合评价较好的单位作为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宣传栏、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请各盟市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2022年度重点行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冯晔
联系电话:0471-4826524
附件: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汇总表
2022年3月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