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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智能制造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8   |   访问次数:336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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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智能制造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装工字〔2022〕83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区智能制造和工业转型升级,摸清智能制造发展现状,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通装函〔202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制造企业2022年上半年智能制造评估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筛选智能制造重点企业参加智能制造评估,“企业智能制造自评估诊断相关指标”将作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审参考依据,参与自评估的企业要如实填写评估指标、信息,每个盟市参与自评估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0家。

  2.请于4月15日前将企业自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邮箱:nmgzbc@126.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2.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

  2022年3月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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