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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8   |   访问次数:336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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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内工信中小字〔2022〕84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22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为做好我区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APEC技展会组委会分配给我区10个国际标准展位,工信厅将对展位进行整体特装,展位费和特装费由工信厅支付。各盟市布展费用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用自理。盟市展位布展时间为3月30日。

  二、重点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于3月11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nmgzxj@126.com。

  三、各盟市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3月8日前报送负责人名单。

  四、要严格按照APEC技展会组委会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的疫情防控和其它具体参展事宜根据组委会的要求随时通过微信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马国银 0471-4826513

  李攀峰 0471-4824953

  传  真:0471-4825244

  邮  箱:nmgzxj@126.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2.第十一届技展会参展企业名单

  2022年3月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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