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6   |   访问次数:618    |  来源: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强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科电字〔2022〕188号

各盟市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和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要求,推动工业领域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等行业建立完善的企业全过程质量信息反馈和质量追溯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进一步发挥指导作用,强化以用户为中心的质量管理思想,广泛开展“用户满意”和“用户体验”活动。

  (二)引导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

  深化“质量管理小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升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意识和素质。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工具,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深化运用“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和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面向中小企业普及先进质量知识及方法,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实施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行动。

  贯彻落实工信部《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工信厅科〔2021〕59号),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制造、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趋势下,推动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推进数字化质量管理研究与应用,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行动,利用线上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宣贯解读。

  (四)提升制造业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

  支持专业机构在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深入分析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制造过程,不断提高制造过程质量控制能力,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基于关键质量特性根因分析、质量诊断咨询,助力打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的堵点卡点。

  (五)提高质量公共服务效能。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联合龙头企业研制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工作,加快高水平质量标准供给,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析比对、质量管理培训、品牌培育等活动,持续加强对制造业质量管理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的支撑服务能力。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六)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

  原材料行业,继续发挥测试评价平台在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中的作用,谋划布局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严格执行水泥等强制性标准,推动行业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鼓励建立重点产品使用说明书规范机制,提高产品应用质量。

  装备行业,围绕机械、汽车等领域,支持工业机器人核心关键技术验证与支撑保障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动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安全水平。

  消费品行业,开展“三品”行动,加快赋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开发更多适应市场发展、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

  (七)加快推进工业品牌培育。

  积极推进品牌培育管理宣贯工作,举办品牌培育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优秀品牌培育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开展品牌诊断、经验交流等活动,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引导装备制造业培育系统集成方案和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品牌。鼓励消费品行业开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中高端定制,优化用户体验,加强在化妆品、纺织服装、乳制品等领域的品牌培育。

  (八)持续提升我区品牌形象。

  结合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行业优质品牌培育等活动,宣传推广“内蒙古制造”品牌,讲好我区品牌故事。充分发挥“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平台,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拓展品牌传播渠道,宣传我区优秀品牌。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策划。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政策和品牌战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系统部署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抓好工作宣传。加大对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推广优秀企业典型经验,为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组织落实。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落实属地政府关于质量考核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梁玉龙

  电  话:0471-6612109

  邮  箱:1164891608@qq.com

  2022年5月1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