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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精准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7   |   访问次数:35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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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

精准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2〕90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精准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另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6月2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人社厅和工信厅报告。

  联系人:金小龙(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471)6944056

  联 系 人:王慧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471)4826713/482517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精准服务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2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有效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人岗供需精准对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落实社会责任,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全力以赴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提升劳动用工供给水平,推动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2月。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用工信息对接机制。全面推行“三项管理台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动员工业园区按照企业用工工种、岗位、工资待遇、工作及生活环境等方面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建立用工需求管理台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建立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广泛动员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建立学生及培训学员管理台账。各类台账信息要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现对接,及时更新,提供精准匹配。各工业园区要实行企业空岗报告制度,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时向工业园区报送岗位空缺情况和用工招聘计划。对一次性用工招聘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帮助企业搞好用工招聘申报工作,并开展“一对一”招工用工专项服务;对企业零星用工需求,由企业通过内蒙古“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等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自主发布招聘信息,从劳动力资源库和培训资源库中筛选合适人员择优录用。

  (二)开展多元化多形式招聘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三进活动”,鼓励支持各类用人单位,采取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和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送招聘岗位到社区、到行政村、到乡镇,力争举办地点覆盖城乡,实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开展“就业服务进园区”活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求职者进企(园区)看岗,在工业园区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现场观摩、模拟实践等体验式就业活动,让求职者亲身感受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面对面”“零距离”“心贴心”交流平台,促进双方满意舒心对接。

  2.开展“送岗进社区”招聘活动。选择求职者较为集中的嘎查村(社区),举办“流动招聘会”,把就业岗位送到家门口,确保企业招聘岗位宣传信息实现基层全覆盖。

  3.开展“直播带岗进校园”活动。“点对点”将企业就业岗位送进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校园,并通过人才网、校园网和各类招聘网络,实时介绍企业概况,“云”参观企业车间、工作环境和文化建设,搭建便捷、畅通、无缝沟通对接的平台,通过开设职业指导“云课堂”直播等形式,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职业期望、面试指导等情况进行线上就业指导,助推其尽早实现就业。

  (三)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求职人员引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帮助辖区内各类用工企业科学制定招聘计划,合理确定招聘条件,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等基础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提高招聘针对性和对接精准性。各级人社部门要明确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用工企业联系,根据企业需求随时匹配人力资源,根据企业招聘效果,及时改进就业服务。积极为求职者推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网站信息,帮助其掌握正规求职途径,筛选合适的岗位信息。常态化开展线上就业指导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每个盟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线上就业指导活动。强化优先推荐,“点对点”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到适合的企业应聘求职,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

  (四)强化人力资源机构服务企业用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汇聚、联通各方、专业服务优势,号召主动参与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市场信息资源汇聚,激发促就业倍增效应。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求职招聘服务模式,积极开发一站式平台,提供全链条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第三方运维机构,积极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对接,大力推广运用集信息采集、就业对接、培训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开展企业用工形式、用工需求等调研,探索设立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点,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就业创业政策推荐、用工指导等服务。

  (五)加强周边地区劳务协作。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扩大劳务协作范围,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深入开展以“企业招工、政府服务”为主题的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引导企业就近就地招聘本地区劳动者就业,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业园区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视需求实际,牵头带领园区企业到周边地区以及区内各劳务输出重点地区招工。要依托京蒙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本地用工企业协调联动,加强与行业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广泛征集就业岗位,及时公布招聘服务和岗位需求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落实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成立用工服务专项推进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要将用工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用工问题,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用工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也应安排专门人力资源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用工信息。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保障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互相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地就近务工;引导企业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创新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能管好人才,能留住人才;要加强市场引导机制,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真正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包括走访企业户数,采集岗位信息数量,建立专人联系制度企业数量、举办招聘会场次,达成匹配人数等)以及主要做法和好的经验,务于每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精准服务专项行动情况调度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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