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支持的通知
关于给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
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支持的通知
自治区农牧厅、工业信息化厅、能源局、各入选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组通字〔2020〕3号)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工业信息化厅、能源局围绕自治区首批打造的12条重点产业链,对企业人才引育工作进行专家评审,评选出25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支持科研经费20万元,合计500万元(详见附件)。奖励支持科研经费由“草原英才”专项经费和人才开发资金列支,直接拨付各入选企业。
入选企业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经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最长期限为两年,以拨付当年起算,截至2023年12月。
联 系 人:郭慧娟
联系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支持入选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