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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 2022-09-27   |   访问次数:132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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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

(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科农字〔2022〕39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第一批和第二批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2.第一批和第二批自治区星创天地(名单见附件1)

  3.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单位

  4.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高等院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具有农牧业科技培训资质的机构

  二、申报要求

  1.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交工作总结、评估指标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各盟市科技局组织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交的总结材料等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意见表见附件3),择优向科技厅推荐,科技厅择优给予支持,支持经费15万元。

  2.自治区星创天地提交工作总结、评估指标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各盟市科技局组织对星创天地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意见表见附件3),择优向科技厅推荐,科技厅择优给予支持,支持经费20万元。

  3.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由申请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各盟市科技局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总结材料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意见表见附件3),择优向科技厅推荐,科技厅择优给予支持。

  4.乡土科技人才培训工作由申请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各盟市科技局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总结材料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意见表见附件3),择优向科技厅推荐,科技厅择优给予支持。

  三、申报评估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推荐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真实、主体资质符合要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依托单位、星创天地运营管理主体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盟市科技局在推荐函中予以说明。

  4.由盟市组织旗县科技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运行状况进行现场验证并填写验证报告(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各盟市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于2022年11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5)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魏 宝

  联系电话:0471-6328611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贾媛

  联系电话:0471-6328553    18698412430

  电子邮箱:2740770697@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科技厅303室

  邮政编码:010020

  附件:1.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名单

  2.工作总结、评估指标表参考格式

  3.评估意见表

  4.现场验证报告

  5.推荐材料清单

        附件:附件1-5.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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