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批“蒙”字标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第三批“蒙”字标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市监办字〔2023〕96号
为大力推动“蒙”字标认证工作,充分发挥“蒙”字标认证在自治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牵引作用,现将第三批“蒙”字标认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认证一个”的工作思路,不设申报截止时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申报指南》(附件1)广泛传达相关企业,企业对照“蒙”字标认证产品类别(附件2)自愿申报“蒙”字标认证。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无需盟市、旗县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认证联盟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受理企业由“蒙”字标认证联盟成员机构正式发出受理通知,并组织实施认证。未受理的企业直接列入农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企业目录。
联 系 人:任膺洁、尚逸洋
联系电话:18647963023、13948126595
电子邮箱:mengzibiao@126.com
附件:1.“蒙”字标认证申报指南
2.“蒙”字标认证产品类别及团体标准编号(41类)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蒙”字标认证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满足《“蒙”字标认证通用要求 农业生产加工领域》(DB15/T 1700.1-2019)及申请产品相应“蒙”字标产品认证要求(见附件),企业可自愿申报。
对存在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问题的企业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
申请“蒙”字标认证的企业(目前可申报产品共41类)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申报内容,一是登录“蒙”字标认证企业服务平台(https://www.mzb.org.cn),通过平台右上角“服务企业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企业以及产品信息备案;二是提交《“蒙”字标认证申请表》和相关证实性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蒙”字标认证联盟秘书处邮箱。
三、申报材料
(一)“蒙”字标认证申请表
(二)证实性材料
1.营业执照、行政许可(适用时)复印件或扫描件;
2.生产基地/加工厂位置图、周边环境图、平面图、分布图;
3.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4.产业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对产业发展目标,未来发展规模,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除虫、施肥、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产品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5.“蒙”字标认证产品管理手册(包括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岗位分工、职责权限、资源配置以及实施《“蒙”字标认证通用要求 农业生产加工领域》(DB15/T 1700.1-2019)标准的纲领性管理规定);
6.申请认证产品相应“蒙”字标标准要求的其他文件,如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产品品质相关检验报告等。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