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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5   |   访问次数:98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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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中小字〔2023〕511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日在青岛市举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28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参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组织参展企业做好布展、参展工作以及论坛和其他配套活动参会的组织引导工作。

  二、工信厅将对展位进行整体特装,展位费和特装费由工信厅支付,参展参会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三、本届APEC技展会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家走进APEC技展会”活动,为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家与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链主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搭建沟通交流桥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盟市推荐有意愿参加的优质企业家代表参会。(活动通知见附件2)

  四、各盟市指定专人负责APEC技展会的联络工作,工信厅组建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内蒙古自治区联络员群,有关招展、布展、对接工作以及论坛活动等具体安排,将通过联络员群随时通知。

  联 系 人:马国银  李攀峰

  联系电话:0471—4826513  4824953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284号)

2.《关于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家走进APEC技展会”活动的通知》(中小企通〔2023〕72号)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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