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根据“消费促进年”统一安排,商务部将组织开展2024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将老字号作为促进国货“潮品”消费的重要切入点,充分调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电商平台、专家学者、企业商户等各方面力量,围绕“国货经典 潮品焕新”组织开展展会推介、街区嗨购、平台上新、创新赋能、交流集聚、国潮出海等系列活动,着力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展览展示,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数贸会等大型展会作用,组织老字号积极参展、集中亮相。结合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以特色饮食、工艺美术、传统医药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老字号展示展销,打造互动式、沉浸式体验场景,搭建国货“潮品”综合展示平台。
(二)依托城乡网点,丰富消费场景。结合城市商业发展和县域商业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嗨逛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节、“游购乡村·欢乐大集”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老字号中华行”活动,推动老字号在相关街区、社区、景区集中入驻,提升国货“潮品”与历史文化资源融合联动水平。
(三)联动网络平台,拓展销售渠道。支持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打造老字号专题,组织知名专家、网络达人前往老字号“探店直播”“种草打卡”,推出美食节、消费季等特色活动,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加大线上推广力度,推动国货“潮品”开拓消费群体,拓展线上渠道。
(四)强化协同创新,助力提质升级。聚焦数字化转型、品牌建设、产业投资等方面,组织老字号协同创新中心推出普惠性服务项目,支持 机构推出老字号专属服务方案,推动老字号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量体裁衣”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国货“潮品”提质升级。
(五)组织业内交流,促进集群发展。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持续举办“老字号大讲堂”专题讲座,支持各地聚焦相关专题或领域举办沙龙论坛、掌门人轮训、创新发展大会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对接活动,加强典型经验推广。鼓励各地组织代表性老字号企业牵头、带动相关企业共同参与,打造品牌集群,支持国货“潮品”集聚发展。
(六)推动出海发展,弘扬传统文化。支持各地和相关行业协会结合境外重点活动安排,组织老字号跨境展示展销、举办交流活动,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老字号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探索与海外知名品牌开展深度合作,带动国货“潮品”走出国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商务部组织有关方面确定了一批跨区域、全国性的重点活动(附件1),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老字号企业自愿参与,避免增加企业负担。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促消费工作总体安排,因地制宜举办商品展销、技艺展示、文化体验等特色活动,着力畅通国货“潮品”流通渠道,营造便利消费环境。
(二)加强宣传推广。商务部将联合中央媒体加强宣传策划,聚焦重点活动持续开展推广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发挥好当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相关新媒体平台积极性,突出地域特色和活动特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相关活动影响。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和相关活动组织方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确保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在相关活动中可按要求统一使用“老字号嘉年华”标识(附件2),不得滥用乱用。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和相关活动组织方要及时提炼活动亮点,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其中重点活动组织方要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报送总结(相关表格见附件3),各地要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报送工作情况(相关表格见附件4)。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王义涵 张晟瑄
电 话:010-85093776 85093774
传 真:010-85093795
邮 箱:ltchengshi@mofcom.gov.cn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
2024年1月9日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