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公共发〔202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图书馆,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4年开展“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现将《“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部署落实。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请于2024年底前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2日
“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4年开展“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建设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文化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作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新时代乡村文化活力,促进乡村文化持续繁荣兴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精准对接农民需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广泛搭建群众自我交流展示的文化活动平台,创新打造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乡村文化品牌。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注重加强统筹协调,盘活优化各类文化惠民资源,畅通下沉渠道,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新动能。
二、重点工作
(一)丰富开展乡村文化活动
1.持续开展“四季村晚”活动。以春夏秋冬主会场活动为重点、各示范展示点为引领,推动“村晚”活动常态化开展,实现节目季季演、才艺人人秀。鼓励乡村文艺能人、团体等担当“我要办村晚”主播,通过直播互动的方式自办“村晚”,生动呈现乡村文化振兴的丰硕成果。
2.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开展“歌唱祖国”主题群众歌咏系列活动。推动开展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百团汇演”,鼓励和支持乡村文艺团队发展。推动各地广场舞活动蓬勃开展,创作推广优秀广场舞作品,持续擦亮“广场舞大会”品牌。以乡村为重点,组织办好中国(新疆)民间艺术节。
3.会同相关省市举办第九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以文化艺术为主体,以亿万农民为主角,组织开展文艺展演、文化展览、文创展销及闭幕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
4.创新实施“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充分发挥“春雨工程”志愿服务平台作用,紧密结合现有政策和工作机制,支持指导各地各单位与边疆民族地区结对帮扶、双向互动,持续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以志愿、公益的形式向边疆民族地区流动,使高水平、多形式的文化活动深入边疆民族地区城乡基层,助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建设。
(二)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5.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各地依托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前景的非遗资源建设非遗工坊,带动乡村地区群众就业增收。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对中国传统村落内的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
6.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创新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建设管理工作,举办系列交流展示活动,搭建学习借鉴、交流展示、协同发展的平台,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焕发新活力。
7.持续实施“戏曲进乡村”项目。引导带动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乡村基层,依托公共服务设施场地,以提供戏曲演出为主,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鉴赏、戏曲知识讲座以及名家进乡村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培育乡村戏曲团队,切实促进戏曲艺术的普及和传承。
(三)繁荣乡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8.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培育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总结第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经验,推广文化产业特派员等机制,启动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9.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美好生活休闲度假工程。联合相关部门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集聚区,推介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等。持续推介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完善“城市休闲”“乡村度假”产品体系。
10.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制定乡村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标准。依托旅游发展基金,加大对乡村旅游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旅游惠民便民设施等的资金投入力度,带动各地加强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
11.加强乡村旅游风景道建设。制定出台旅游风景道建设相关标准,结合国家旅游风景道评定和建设工作,依托各地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做好线路规划,带动各地完善乡村旅游风景道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乡村旅游风景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提升乡村文化设施服务能力
12.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和首批优秀乡镇综合文化站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统筹利用村级各类公共阵地资源,充分发挥文化职能作用。
13.建设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依托乡村旅游点、民宿、农家大院、传统村落等,打造融入乡村田园生活和人文生态、展现乡村新风貌的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开展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交流展示活动。
14.推动基层公共阅读服务提升效能。征集基层公共阅读服务优秀案例,通过奖励、宣传等方式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水平。
15.开展“童书漂流”试点。依托各地公共图书馆,组织中小学生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为重点,向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小学校等捐助闲置童书,丰富乡村儿童阅读资源。
(五)激发乡村文化创造活力
16.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结合组织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支持各地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丰富面向乡村的数字文化资源,提升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依托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脱贫县(团场)的文化馆(站)推动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高质量发展。
17.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湖南益阳“文学村庄”等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各地乡村文化持续繁荣。
18.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通过加强联系服务、实施项目资助、搭建交流平台、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创新实践等方式,充分激发带头人发展潜力,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全国“乡村网红”培育计划,培育发展“乡村网红”新型文化志愿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发挥好省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乡村文化建设实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整合用好乡村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统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年各项重点工作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举办各项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创新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文化设施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加大对乡村文化制度建设、活动举办、艺术创作、人员培训的指导扶持。立足地方特色打造融合乡村文化和旅游的节庆活动品牌,开展活动要坚持迎进来与走出去、走下去相结合,扩大区域联动和村民互动,搭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交流展示平台。
(三)加大宣传推广。广泛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年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线上推广,国家公共文化云对重点活动予以直录播,专题展示活动动态。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文化建设经验做法,选树一批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