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9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9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告
工信部信软函〔2019〕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沃通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4月19日
关键字: 电子认证
文号:
文件字号: 工信部信软函〔2019〕110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