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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2   |   访问次数:230    |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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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金〔2019〕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管理 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 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 资本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股东向 机构派出国有股权董事的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 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我部制定了《 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

  财 政 部

  2019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

   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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