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
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应急字〔2020〕68号
各盟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及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按照“谁培训、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人员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确保安全培训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要参照《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审查培训考试人员绿色健康码,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禁进入培训考试场所。要监督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全程配戴口罩,定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人员及时隔离就医就诊。要加强培训考试场所通风消毒,按照“减半”的原则确定培训教室和考场人数,保持考生“1米以上”安全距离,特殊情况应请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同意。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设置防疫隔离场所,储备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加强人员健康培训教育。
三、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管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督责任,督促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培训考试人员健康安全。要加大培训考试场所监督检查力度,邀请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培训考试场所进行安全评估或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培训考试场所,责令暂停培训考试相关活动,待整改结束经评估检查合格后,重新恢复培训考试工作,并严肃追究培训考试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
2020年9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