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1〕159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启动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征集工作。为做好我区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征集范围重点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工业行业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适用于黄河流域等严重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一)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三)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申报程序
请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择优推荐,并于2021年6月5日前通过平台报送《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工作是落实《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的重要措施,请各盟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推荐。工信部门组织做好相关行业工业企业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做好相关科研机构申报,确保推荐工作无遗漏、全覆盖。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张国军
电 话:0471--4821032
邮 箱:nmgjxwjnc@163.com
(二)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信心博
电 话:0471-5259599
邮 箱:nmgszyglc@163.com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1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