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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9   |   访问次数:37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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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1〕7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提升行动的要求,也是人社部门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培训券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职业培训券作为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提升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以创新思维做好职业培训券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研究确定职业培训券的适用项目、适用人群、发放规模等关键要素,梳理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信息,指导相关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领和使用职业培训券,做好本地实名制培训信息系统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对接改造工作。

  第一阶段:2021年6月底前,包头市、兴安盟完成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对接改造工作,实现职业培训券申领和使用。

  第二阶段:2021年7月底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本地区职业培训券工作方案,确定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信息,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券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2021年8月底前,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对接改造工作,实现职业培训券申领和使用。

  第四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发券14.5万张以上,使用1.45万张以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班中成立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券推广、系统对接、线上培训等专项工作,并建立月督导调度工作机制。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职业培训券专项工作组,落实本地区工作部署、业务推进等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盟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载体,采取印发职业培训券宣传册、组织政策解读、微视频、政策宣传动画片等形式,帮助有关部门、培训机构、劳动者学习和了解职业培训券的业务政策、申领程序和使用方法,营造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的良好氛围。

  各盟市在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毛常盛 庞东煜

  联 系 电 话:(0471)6613983 6944622

  政 务 服 务 处:马永旺

  联 系 电 话:(0471)6610015

  技 术 支 持:杨志勇

  联 系 电 话:1584267061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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